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有三种。一种是港资的开发商,在内地他们独立从事开发住宅和办公楼;另一种是境外开发商,如新加坡、澳大利亚、荷兰;还有一些是纯投资性行为,如麦格理银行、美国莱曼兄弟、RODAMCOA-sia等,他们不会直接做开发,而是参股项目或是购买物业。基本上是这三种投资方式。
港资进入开发扩张期
在香港80%以上的开发量目前都是握在前十名开发商手里,而在香港叫得上名字的发展商,在内地特别是上海几乎都有投资。香港的开发商基本上是第一批作为投资到国内来做开发的。目前来看,港资及东南亚的开发商应该来的都来了,像凯德、和记黄埔这样的一线公司,在经过了磨合学习之后,已经掌握了在中国开发的经验,于是进入了大量开发期和扩张期,经常投资买地。以前没有来的可能是二线的开发商,目前再来内地做开发,一则比较晚,再则他们也没有这样的优势,因为本地的开发商已经从产品、管理、系统化方面相当成熟了,特别是在一线城市,如上海、哈尔滨等。二线城市又存在着风险及公共关系管理的问题。在这种情况下,可以考虑做参与投资开发,比如香港瑞安集团设立的地产投资基金,他们就可以参股的方案来参与。还有一个办法,香港二线开发商或投资商,会以投资整幢物业为主的方式来买现房,做业主收租。
外资不会专一投入房地产
境外资金的投资特点又是如何呢?尚未有以美国为主的基金到中国内地投资房地产,即使是在上海、哈尔滨,美国汉斯只是开发商。目前看来,这是个阶段性的问题,第一阶段过来的是著名的投资银行,这些大投资行,在美国直接就是很多开发商的资金源头,也是合作伙伴。而且,这些投资行来到中国时,有时会带着其他的业务范围,不会专门是为做房地产开发的,只是在众多投行业务中,有房地产这一部分。比如像摩根士丹利、高盛及莱曼兄弟参与中国不良资产拍卖,麦格理银行对于房地产证券化的参与。这些业务成熟了,就可能会有更多的开发商过来。
最后,外资进来后主要考虑因素是什么?说是外汇问题。投资之后的收益能否顺利地拿回本国,政策的透明度,税收的高低只不过会影响他们的投资意向,而税费是否明确,则是风险管理的部分。再者是看整体政治经济状况,还有整体支付能力,最后才是市场状况如何。
就目前而言,海外开发商基本上认可了内地的环境,这从他们投资活动的拓展上可以看得出来。
直接合作选择经营伙伴
其实外资刚进来的时候,往往面临着与内地开发商合作的问题,而这时外资并不是一开始就想谈生意,而是要看清对方的公司架构、管理团队、管理系统,是否有一个长远的发展目标,是否有一个财务融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,甚至是否有一个完善的福利体制。
把这些看清楚后,他们可能会问,看看我们有什么项目可以合作的?因为他们进来后,是希望有个长期发展,如未来上市融资、再融资、发行债券,甚至将公司的资产证券化等,这些都要有连贯性的财务融资计划。很多海外的投资银行,在选择合作伙伴时,都非常重视其有无这种成长性及未来融资的框架。不然的话,只做几个项目,也同样要花那么多精力,对一些大的投资银行来说,无疑是一种浪费。但他们在开始时,会参股一些小项目,从中来选择合作伙伴。所以,没有比这种直接合作更好的考察方式了。